重点电煤不得涨价
发布时间:2021-10-21 10:54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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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点电煤不得涨价
重点电煤不得涨价 更新时间:2010-12-11 6:52:41 发改委明令重点电煤不得涨价
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官方网站昨天正式披露,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下发了《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》,这意味着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正式拉开序幕。昨天,众多煤炭企业纷纷表态贯彻《通知》精神。
2011年全国省区煤炭铁路运力配置调控目标为93200万吨,比2010年高出2550万吨,其中2011年电煤运力配置调控目标为76900万吨,比2010年高出4740万吨。
发改委在通知中明确强调:“鉴于当前稳定物价总水平、管理通胀预期的任务繁重,煤炭和电力企业要从维护经济发展大局出发,加强企业自律,2011年产运需衔接中,年度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,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。”
通知要求重点保障电力、化肥、居民生活等重点行业的煤炭需求。引导供需企业将2010年度单笔数量在30万吨以上的重点电煤合同续延至2011年度,铁路运力配置维持上年水平不变。鼓励煤电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,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年度铁路运力配置优先安排。对合同兑现率低的企业不予增加运力。
此前业界传闻今年煤电双方将重启现场煤炭订货会,但该文件明确指出,今年的煤炭供需双方合同签约继续去年的方式通过网上汇总合同,须登录中国煤炭市场网煤炭网络交易系统提交合同。这也意味着现场订货会可能化为泡影。